参赛对象:
参与对象为海峡两岸的儿童,年龄为12岁以下(以实足年龄计,即1996年1月以后出生的)。
作品要求:
1) 参与的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参赛所规定的主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健康向上。
2) 作品的黑白/彩色不限,绘画材料不限,但以送交时作品必须干燥、不易被擦糊为限。一律以原作品形态(请勿装裱)参赛。儿童可在家长/教师指导下进行独立创作,但为保证作品的儿童原创的真实性,谢绝经家长、教师修改过和各种弄虚作假的作品参赛。
3) 以单幅作品参赛。每位参赛者作品最高幅数不得超过5幅。
4) 参赛作品规格:A3纸。每幅作品背面都必须粘贴端正书写的“‘未来之光’海峡两岸儿童汽车绘画大赛”参赛表。认真填写作品表上资料:参赛者真实的姓名、真实年龄、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常用的电子邮箱,并提供户口簿上参赛者户口页的复印件等资料,以便联络和必要的资信及时告知。
评选方式:
先由各区域组织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赛评选,选出大赛规定确定入选作品数量(《中国少年儿童》杂志社选200幅;台湾《中国时报》社、《海峡导报》社各100幅),送海峡西岸汽车博览会展出。
并在入围作品中按规定评出参加决赛的作品(《中国少年儿童》杂志社选10幅;台湾《中国时报》社、《海峡导报》社各5幅)。各区域评出参加决赛的优秀作品作者到厦门参加时限四小时的命题即时创作和汽车相关知识等决赛。经评审委员会对原作品和决赛成绩进行综合的最终评选,选出金、银、铜奖项的作品。
截稿时限:
参赛作品的收稿从2008年4月10日开始,最终截稿期为:5月31日24时止。邮寄(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区域组织单位。本次大赛不接纳E-mail彩图传送稿件。
参赛作品稿件递交时请自用大号信封加封,信封上写明参赛作品总件数,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未来之光”字样。
参赛作品邮寄地址:
北京赛区: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北里5号楼
《中国少年儿童》杂志社活动部收
邮 编:100028
联系人:田老师
电 话:010-64665289
(除台湾和福建省外,其他全国各省市参赛者的作品都统一邮寄到北京赛区)
台湾赛区:台北市大理街132号《中国时报》时报国际广告“未来之光”大赛组收
福建赛区:厦门市湖滨北路育秀里37-39号
海峡导报社《亲子周刊》 邮 编:361012
或者寄:厦门市思明区育青路10号青少年宫
“未来之光”大赛组收
邮 编:361003
联系人:0592-8689093 游老师
注意事项:
1. 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参与活动的作品恕不退稿。
2. 所有参赛的作品若有由于作者创作中所引发之法律上争议,由作者与监护人自行负责。
3. 经选拔后所有的入选展示作品,组委会有权在海峡西岸汽车博览会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海峡西岸汽车博览会出版物、展览、专题电视节目、专题网站展示等)不再另外支付稿酬。
4. 所有优秀作品作者将获得海峡西岸汽车博览会“‘未来之光两岸儿童汽车绘画大赛’”优秀作品证书或活动参与纪念证书。
5. 本活动的工作人员子女不得有作品参与本活动的选拔。
6. 参加本次活动即视为无条件认可本活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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